特定于更新的报告标准
标准 | 基本原理和细化 | 资源 | |
UR1 | 背景 | 强制性的 | |
必要时回顾和更新背景,以反映随时间的变化。 | 应处理的变化例子包括对疾病负担的最新估计、对人们如何受疾病或状况影响的新理解、对行动机制的新见解,或政策或做法的变化。应提供最新的参考资料以支持这一信息。 | 看到手册部分IV.5 | |
UR2 | 的变化范围 | 强制性的 | |
解释任何问题、目标或资格标准的变化。 | 修改审查问题的动机和更新的目标(如添加新的干预措施,或对不良影响的担忧)应在背景中解释,合格标准的更改应在“方案和审查之间的差异”中解释、注明日期和理由。 | ||
UR3 | 寻找研究 | 强制性的 | |
描述更新搜索。 | 描述为更新搜索了哪些信息源,以及如何搜索。如果最初搜索的任何来源没有搜索更新,这应该被解释和证明。在更新的评论中至少有四种可能提供关于搜索方法的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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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手册部分IV.5 | |
UR4 | 流的研究 | 强制性的 | |
记录学习的流程。 | 使用PRISMA类型流程图为更新的评审提供研究流程的信息。关于如何确定研究的信息,有两种广泛的选择,纳入了最新的审查版本:
两种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。如果采用后一种方法,流程图应该显示一个方框,表示原始综述或先前更新中包含的研究数量,另一个方框显示当前更新中检索到的新研究数量。如果对当前更新进行了多次搜索,则应将所有搜索的结果加在一起。 |
看到手册部分IV.5 | |
UR5 | “调查结果摘要”表格 | 非常可取的 | |
根据报告中所述的建议,提交一份“调查结果摘要”表手册(版本5或更高版本)。具体来说,包括一个明确定义的群体的结果(很少有例外)。 | 应努力将“调查结果摘要”表中的信息(如绝对效应、等级确定性评级和降级决定)纳入审查的其他部分,包括摘要、简明语言摘要、干预的效果、讨论和作者的结论。 | 看到手册第14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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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R6 | 结合调查结果 | 强制性的 | |
目前的发现整合了新的和先前包括的研究,而不仅仅是新的研究(在主要文本,摘要,“发现摘要”表和简单语言总结)。 | 主要的发现应该呈现在证据的整体上:告诉一个新读者关于证据基础的增量更新是没有帮助的。然而,当解释结果时,新证据对审查结果的影响可能是有用的。 | ||
UR7 | 有什么新鲜事吗? | 强制性的 | |
解释什么是新的。 | 重要的是,要对更改进行解释,以告知返回的读者什么是新的。这应该通过几种方式实现。 应插入注释,说明该评审是以前发表的评审的更新。这可以放在背景的开头或结尾,或者“研究识别的搜索方法”部分的开头。还可以解释文章是否描述了第一次、第二次、第三次等等回顾的更新。 评审问题、资格标准和方法的变化应在“方案与评审的差异”一节中报告,明确表明它们是自上一版本以来的变化。 调查结果的更改必须在“最新情况”部分报告并注明日期。这应该包括新研究的数量和这些研究的参与者;以及对证据确定性的评估(例如使用GRADE)和研究结果的临床意义的任何变化的性质。对于特别显著的变化,在审查案文中对这些变化作出评论是有用的。 |
看到手册部分IV.5 |